焦作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6月9日截止
编辑:焦作楼市网
2016年06月06日09:06
来源:焦作楼市网
摘要: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6年度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将于6月9日截止,城区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家庭,请抓紧时间到所在社区申报。
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6年度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将于6月9日截止,城区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家庭,请抓紧时间到所在社区申报。
今年,我市进一步放宽了租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租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申报对象包括:具有焦作市市区城镇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焦作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
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焦作市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1050元(含1050元)及以下;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具有焦作市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公租房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工作不满5年;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焦作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申请租赁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非焦作市区城镇户口;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市区2016年公租房申报受理工作从5月9日开始以来,各城区符合条件的居民申报积极性很高,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于6月13日至30日进行入户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尚未申报的各类保障家庭可参照申报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尽快到所在社区申报,切勿错过申报时间。”该负责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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