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市直各初中、小学招生范围在上述表内划清,凡属上述表内标明范围的,均可持相关证件到范围内学校就读。
2.云台小学因离市区较远,为方便学生就学,其毕业生对口市直各初中;道清小学对口道清中学。
焦作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部分学校招生计划
二、严控班额
小学45人,初中50人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各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范围,今年将坚持执行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班额标准,凡有特殊情况需要突破规定班额标准的,必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为有效控制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我市将严格控制择校生,并明确规定,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可以接收择校生,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同时,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进行招生。
三、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今年,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市直学校继续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小升初后,不再注册新的学籍,初中学籍一律由小学毕业生直接升级而成。
初中学校凡跨区域招收学生注册学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学生原就读学校的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并在学籍网上点击,否则注册不上学籍。
四、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
今年,我市的招生纪律更加严格,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单位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名义招生;不得将是否上学前班作为小学招生的条件;不得借助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代替学校招生;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城区包括县城,公办小学不得办学前班;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上年已报志愿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我市要求,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招生。同时,鼓励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扰乱当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我市将严肃查处。
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我市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服务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市教育局招生服务电话2992821,监督电话2992966、2992860。